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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体危险品急救知识——【磷化氢(PH3)】

世源气体 www.51qiti.com  更新时间:2008-12-4 8:45:00

品名

磷烷;磷化氢;   Phosphorus trihydride;Phosphine; Hydrogen phosphide;  CAS NO.:7803-51-2

理化性质

磷化氢(PH3)是无色气体。纯净时几乎无味,但工业品有腐鱼样臭味。分子式PH3。分子量34。相对密度 1.17。熔点 -133℃。沸点 -87.7℃。自燃点 100~150℃。蒸气压 20 atm(-3℃)。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 1.79%(26 g/m^3。微溶于水(20℃时,能溶解 0.26 体积磷化氢(PH3))。空气中含痕量P2H4可自燃; 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可发生爆炸。磷化氢(PH3)能与氧气、卤素发生剧烈化合反应。通过灼热金属块生成磷化物,放出氢气。还能与铜、银、金及他们的盐类反应。

消防措施

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护服。关闭钢瓶阀门,切断气流,以杀火势。用水保持火场中钢瓶冷却,用水喷淋保护去关闭阀门人员。

储运须知

包装标志:有毒气体。副标志:易燃气体。包装方法:钢瓶装。储运条件:储存于阴凉、通风良好的不燃结构库房。远离热源和火源。与氧、卤素、有机物、可燃物隔离储运。平时用硝酸银试纸检测钢瓶是否漏气。搬运时穿戴全身防护服,戴好钢瓶的安全帽及防震橡皮圈,避免滚动和撞击,防止容器受损。

泄漏处理

对泄漏物处理必须穿戴全身防护服,钢瓶漏气须关闭阀门,防止引燃着火。如有可能应急速移送至安全地带。

接触机会

工业上,用水作用于磷化钙,或氢作用于黄磷,或黄磷加碱煮沸均能产生磷化氢(PH3)。磷的提炼和磷化物的制造,乙炔制造,含磷化物的矽铁遇水时均能产生磷化氢(PH3)。它可作为熏蒸剂用于动物饲料、烟草; n-型半导体的掺杂剂; 聚合反应的引发剂; 缩合反应催化剂; 也可作为生产几种阻燃剂的中间体。上述过程中均可接触到磷化氢(PH3)。

侵入途径

经呼吸道吸收。口服磷化锌进入胃内时,遇胃酸放出 PH3,从胃肠道内吸收入血。

毒理学简介

人吸入LCLo: 1000 ppm/5M。大鼠吸入LC50: 11 ppm/4H。小鼠吸入LCLo: 380 mg/m3/2H。

高毒。对人的毒作用:当空气中浓度 2~4mg/m^3 可嗅到其气味; 9.7mg/m^3 以上浓度,可致中毒; 550~830mg/m^3 接触 O.5~1.0 小时发生死亡,2798mg/m^3可迅速致死。

磷化锌的人经口 LD100约为 40mg/kg。

磷化氢(PH3)从呼吸道吸入,首先刺激呼吸道,致粘膜充血、水肿,肺泡也有充血、渗出,严重时有点状广泛出血,肺泡充满血性渗出液,这是发生急性肺水肿的病理基础。磷化氢(PH3)经肺泡吸收而至全身,影响中枢神经系统、心、肝、肾等器官。经口误服的磷化物,在胃内遇酸放出磷化氢(PH3),并从胃肠道吸收入血,与从呼吸道吸入的磷化氢(PH3)所引起的中毒相似。

磷化氢(PH3)在体内代谢情况尚不清楚。

临床表现

急性磷化氢(PH3)中毒是吸入磷化氢(PH3)气体后(或误服磷化锌后)引起的以神经系统、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。

急性磷化氢(PH3)中毒起病较快,数分钟即可出现严重中毒症状,但个别病人潜伏期可达 48小时。 急性磷化氢(PH3)中毒主要表现头晕、头痛、乏力、恶心、呕吐、食欲减退、咳嗽、胸闷, 并有咽干、腹痛及腹泻等。心电图示 ST-T 改变或肝功能异常,经适当治疗,多在 1周内恢复。重度中毒除上述临床表现外,还可有下列表现之一种或多种:昏迷、抽搐、肺水肿、休克、明显心肌损害及明显肝、肾损害等。主要危险期在起病后 1~3 天内,若能渡过第 1周,多能恢复,一般不留后遗症。

磷化氢(PH3)吸入中毒时,呼吸道及神经系统的症状发生较快,磷化锌经口急性中毒时,胃肠症状发生较早,且较突出。

根据接触史或服毒史、临床检查,参考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、排除其他类似症状的疾病,可诊断为急性磷化氢(PH3)中毒。血磷、血钙测定无诊断意义。

处理

立即脱离现场,按一般急救常规处理。

口服磷化锌者,应积极催吐、洗胃、导泻以排除胃肠道内残留毒物,即使就医时已延迟多时,仍应积极洗胃。

对有症状者应至少观察24~48 小时,以早期发现病情变化。保护重要器官功能,给予足够营养及维生素。

尚无特效解毒剂,不能使用肟类药物。治疗以对症、支持疗法为主。要早期、积极处理昏迷、肺水肿及肝、肾损害等,其治疗原则和护理与内科类同。

标准

车间空气卫生标准 :中国 MAC 0.3mg/m^3; 美国ACGIH TLV-TWA 0.42mg/m^3, STEL 1.4mg/m^3

中国职业病诊断国家标准 :职业性急性磷化氢(PH3)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7797-87

危规:GB 2.3类 23005。原铁规: 剧毒气体, 32002。UN NO.2199。IMDG CODE 2106-1页, 2类。副危险 3类和6.1 类。

参考文献

[1]吴执中,等. 急性磷化氢(PH3)中毒的诊断与治疗.见: 任引津,主编. 职业病学进展. 第一卷. 北京: 人民卫生出版社,1984:17~28.
[2]张基美. 急性磷化氢(PH3)中毒 82 例报告. 职业医学 1983; (1):19.
[3]丁茂柏,等. 熏仓引起急性磷化氢(PH3)中毒21例报告. 职业医学 1983; (1):21.
[4]沈来龙,等. 赤磷生产过程发生的磷化氢(PH3)中毒. 卫生研究 1976; 5(4):331.
[5]孙力群. 急性磷化锌中毒. 山东工业卫生 1981; (4):17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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